他人即地狱(迁移旧文)

谈他人

下午坐公交回来的时候忽然想起一个事情来,记下。

之前有看到一句话,说,有些很深的大道理,如果反过来讲,也很值得人深思,因为反过来讲也是一个大道理。比如有些人会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但有些人会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有些时候“酒香不怕巷子深”,但有些时候也“酒香也怕巷子深”,有些人想“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有些人也想“早起的虫儿被鸟吃”,所以不一而论。

于是便可得出两个结论,其一,做自己的事情,独立思考,不要被别人的观点影响的太深,萨特说“他人即地狱”,但这是一个辩证的关系;其二,可见语言的力量,语言是一个能把“死的说成活的,活的说成死的”这么个神奇的东西,在不是绝对是非的情况下。其三,因为第一点说的,每个人的思维体系不一样,所以任何人的观点和行为都是可以被理解的。

就第三点说几句。事情并没有对错,就像存在主义说的,存在先于本质,存在是有其必然性的,我们不可能用理性去约束什么东西,任何人,任何事,任何东西的选择都是没有错的,因为只是一个选择,作为人,就是一种行为方式。就像“我们不能去评价一个人,只能去评价一个人的行为”。任何人总是用自己的思维去理解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思维驱动自己的行为,只要这个行为,不会造成别人或者物质的死亡,就是不破坏“存在”,任何事情都是可以被理解的。


人,生活的意义便是体验,存在即是体验,生命即是体验,不管你体验了什么(什么都没体验也是一种体验,就像不做任何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最后想通了,便发现没什么是重要的,因为跟生命,跟存在相比,什么都不是那么的重要了,就像从战场或者疾病中走过死亡边缘的人会有对生命的不一样看法一样。

人的人格里,总是有自己思维所擅长的,欠缺的,所以跟人格有关的东西往往不能生硬的照搬。只能靠自己的行动慢慢去完善。每个人理解的世界终究是自己心里的世界。

找到最合适的自己,做好自己。就像爱一个人,让她做最好的自己,自己也做最好的自己。随心才会开心。这应该也是人生里最重要也最难的事情吧。

后记:文章初写于13年11月23号